刑警抓人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报案与立案
公民或单位可以通过当地派出所或直接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或举报经济犯罪。
公安机关在受理报案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报案人。
侦查
立案后,公安机关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传唤与拘留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需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在传唤的同时,也可以进行刑事拘留。只有经过合法手续批准的,才可以逮捕。通常情况下,会先进行拘留,然后逮捕。
逮捕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时,需填写《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根据情况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执行逮捕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应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并依法通知家属(除无法通知的以外)。
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应被送往看守所羁押。公安机关在逮捕过程中必须出示逮捕证,并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
破案与起诉
经过侦查,具备条件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总结:
刑警抓人需要经过报案、立案、侦查、传唤与拘留、逮捕、执行逮捕以及破案与起诉等流程。在整个过程中,公安机关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合法、及时地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