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逃罪的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具体处理如下:
基本处罚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加重处罚
如果脱逃过程中犯有重伤害或者故意杀人,应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罚。
对于多数人集体脱逃的情况,应按共同犯罪论处。
特殊情况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失职
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处理流程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逃脱的,侦查机关会采取强制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逃脱的,应及时通知侦查机关,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追捕活动。
建议
对于脱逃行为,应迅速采取措施将其抓捕归案,并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同时,应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