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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23:20:15    

南京农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流程如下:

门诊报销

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

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需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住院报销

住院费用:住院一次性检查、治疗及材料费用超过200元以上部分按30%折算纳入可报销范围补偿。

报销流程:参保农民到邻近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保单现金价值超过已支付保费县(市、区)经办机构报销的,可以享受报销。

异地转诊

转诊手续:由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填写《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并由医院医保处(科)审核盖章确认。

报销材料:出院后需提交医药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零星报销

办理地点:符合零星报销的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或居住地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

建议

提前了解:在就诊前,建议了解当地新农合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比例,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

保留凭证:确保所有医疗费用的原始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齐全,以便在报销时能够快速提交。

及时办理:对于异地转诊和零星报销,建议及时办理,以免错过报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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