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动迁的补偿方式及标准如下: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公房承租人可以获得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直接给予的补偿款,具体金额由公房所属单位决定,但需保障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与房屋承租人协商达成书面一致,通过货币补偿或其他房屋安置租户。若选择产权调换,征收方需提供房源,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补偿内容
房屋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和单价计算,用于补偿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补贴,用于补偿住户临时居住的不便。
奖励性补偿费:鼓励住户积极协助拆迁或自愿放弃某些权利,具体金额由当地政府确定。
搬迁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
临时安置补助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经营性损失。
补偿原则
等价有偿:房屋所有权人应获得所拆除房地产价值的补偿,房屋承租人应获得因房屋被拆迁使用权灭失的损失补偿。
意思自治、协商一致:拆迁补偿后,租赁双方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若协商不一致,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具体实施
政府公告: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需根据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确定。
产权单位责任:产权单位应妥善安置租户,可通过租赁置换、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
补偿款分配:若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根据均等分割、适当补偿等原则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公房动迁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内容涵盖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和方式需依据当地政府公告及相关政策确定,并确保承租人的居住条件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