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和关系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人和关系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可以由户籍地派出所、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亲属在境外的情况下,需要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
此外,根据使用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额外材料,例如:
用于日本使用的亲属关系公证可能需要添加地址。
用于希腊使用的亲属关系公证需要贴三人照片。
某些国家可能要求提供单号或双号公证。
建议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前,先咨询当地公证处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材料符合要求并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