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宣判的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具体宣判时间主要取决于法官的审理效率,可能在一个星期之内,也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当庭宣判:
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且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定期宣判:
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具体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因此,定期宣判的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而宣判时间通常在一个星期之内,最迟不超过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