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价终止是指 发价失去效力,对发价人和受发价人均没有拘束力。发价可能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发价因期间已过而终止:
发价在到达受发价人之前,如果期间已过,则发价自动失效。
发价因被发价人撤回或撤销而终止:
发价人在发价未到达受发价人之前,可以撤回或撤销发价,使其不发生效力。
发价因被受发价人拒绝而终止:
受发价人拒绝发价后,发价即告终止。
发价因被受发价人实质变更而终止:
如果受发价人对发价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发价可以被视为终止。
发价因规定的接受期限届满而终止:
发价中规定的接受期限到期后,发价即告终止。
发价因“合理期限”已过而终止: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发价没有明确的接受期限,也会有一个“合理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发价也会终止。
发价因政府禁令或其他外部因素而终止:
例如,政府突然颁布禁止进出口该发盘中的商品的法令,或者双方当事人在发盘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法人破产等。
在实际操作中,发价的终止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和商业考量,建议在签订任何合同前仔细审查发价的条款和条件,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