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一般指 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案底通常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类记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案底的内容包括:
犯罪行为:
具体包括触犯刑法的行为,如盗窃、抢劫、诈骗等。
刑事处罚:
包括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罚金、缓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及刑事犯罪免于处罚等。
犯罪情节:
包括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以及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加重处罚的情节。
服刑情况:
包括是否有过缓刑、假释,以及服刑期间的减刑和实际执行刑期。
犯罪记录查询:
案底记录一般长期保留以备查询和存档,并且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就业机会和社会评价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经过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才会留有“案底”,包括被判处刑罚和免除刑罚的情况。而因违反治安被行政拘留或仅被刑事拘留,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处理,未被法院判决有罪的人,并不会留下刑事案底。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封存,以保护其权益和未来发展。
综上所述,案底是一个人在法律上的犯罪记录,包含其犯罪行为的详细情况和法律后果,对个人生活和社会活动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