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一种非法的商业模式,其核心特征包括: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
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
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以此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活动通常没有实际商品或服务,或者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价值远低于其售价,本质上是欺诈行为。
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传销活动有多种形式,包括传统的传销和新型传销。新型传销通常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利用金钱吸引,通过展示奢华生活等方式拉人骗钱,最终导致参与者血本无归。
传销活动对个人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因此,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在积极打击传销活动,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如果你遇到任何涉嫌传销的组织或活动,请立即向当地的执法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