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不撤诉的情况下, 法院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判决,不存在案件自动取消的问题。具体审理期限如下:
普通程序: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如无法按时审结,应转入普通程序。
判决后:
如果已经开完庭,法院将会做出判决,不存在自动解除的说法。如果对方同意调解,可以调解方式结案。
撤诉后的再次起诉:
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原告不撤诉的情况下,法院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判决,不会因原告不撤诉而自动作废。如果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且没有新理由或新情况,可能会被视为撤诉或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