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滥用职权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舞弊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使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或者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经济犯罪分子等,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泄露国家机密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
私放罪犯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释放在押人员的行为。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处罚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中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徇私舞弊,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裁判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司法活动中徇私舞弊的行为。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指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不移交应当移交的刑事案件的行为。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管理公司、证券的职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税收征收过程中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税款的行为。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相关出口退税凭证工作中徇私舞弊的行为。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放纵走私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放纵走私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
商检徇私舞弊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检验、检疫工作中徇私舞弊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动植物检疫工作中徇私舞弊的行为。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构成渎职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