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扩区的批复
鲁政字〔2025〕57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四至范围优化调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扩大核准面积。
二、扩区后,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面积为13.1023平方公里,共两个片区。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主片区面积11.535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沾化苇场,西至沾利河,南至义二路,北至生态河;华联石化片区面积1.567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海防路,西至沾利河,南至滨孤路,北至河口街道新建村。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努力将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打造成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引领区。要加强园区一体化管理,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开展安全环保整治,加快扩建区域建设,推动产业协同联动,积极构建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新局面。化工重点监控点并入园区统一管理后,不再作为重点监控点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