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厦门开展酒类流通行业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活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6 18:48:0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王青 记者张文章)5月15,福建省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厦门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为首批22家开展酒类流通行业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授牌。

当下,酒类消费市场中还存在着假冒伪劣产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为此,厦门市消保委首次联合厦门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在全市范围积极动员消费者认可度高、维权成效好的经营主体参与创建活动;经过自主申报、严格审核,厦门建发国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夏商酒业有限公司、厦门市祥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被授予酒类流通行业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并纳入全市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名单库。

上述企业承诺真品承诺保证、价格放心保证、服务放心保证、维权放心保证四项内容。自觉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制度,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三无”产品,不提供不合格商品,不提供来源不明商品,不提供过期商品,不提供侵犯知识产权商品,所有售卖的酒类产品均无假货;公开商品服务质量真实信息,不做虚假宣传,不夸大商品作用,明码标价,不搞低价诱导,无价格欺诈行为;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守法经营,诚信待客,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售前服务、细致透明的售中服务和持续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消费全过程安全放心;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提供便捷的售后服务。

厦门市消保委副会长兼秘书长黄中华表示,此次联合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活动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酒类消费信心、推动酒类行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消费环境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获得“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授牌的企业,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信守诺言、践行“放心消费”承诺,以实际行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放心的消费体验。希望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来,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