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通过“执破衔接+破产和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涉企债务纠纷案件。神木市某能源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困境,未能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经债权人申请移送破产审查。法院在破产审查过程中精准识别企业"暂时性经营困难"的特质,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清偿全部债务,实现"以破促执、企业重生、债权兑现"的多重目标,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实践。
案情回顾
据悉,神木市某能源有限公司因市场波动导致资金链断裂,欠神木市某建设公司525888元,经神木市法院调解后仍无法履行债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公司账户被依法冻结,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承办该案的执行四室干警经过多方位调查、研判公司现状,发现该公司虽暂时丧失清偿能力,但拥有稳定的客户资源,于是迅速启动“执破衔接+破产和解”机制,通过对该公司资产盘活、股东注资等方式筹措资金,在法院的指导下,债务人与债权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在15日内完成全部债务清偿。
目前该公司逐步恢复正常经营,所有债务也全部还清。

在本案执行中,对于债权人,受偿率从预估的15%提升至100%,破解了“执行不能”困局;对于债务人,通过信用修复重获发展机遇,让“僵企业”向“活资源”转化,一策两利,实现“程序衔接、效率提升、矛盾化解”目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直以来神木市法院都以创新实践诠释这一理念。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执破一体”机制,充分发挥“执转破”程序“以破促执、以执助破”功能,实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双向融合与效能叠加,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