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公诉的一起“零口供”侵犯商业秘密案终审裁定生效,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9万元。
据指控,罗某某在担任某机械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管理掌握公司核心的糊底机技术图纸,离职后违反保密义务,擅自使用上述图纸生产销售同类设备11台,销售金额达3000余万元。经专业机构评估,该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商业秘密案件往往取证困难,且罗某某拒不供述犯罪事实,案件突破陷入瓶颈。“我测绘糊底机就是偷偷用眼睛看、用卷尺量,光手画的纸质图纸就有两三百张,而且早就丢掉了没有保存”,面对审讯,罗某某辩解道。
针对罗某某的“反向测绘”辩解,检察官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通过实地考察10余米长的生产线,确认涉案糊底机零部件数量庞大、结构复杂,无法通过目测或简单拆卸完成反向测绘,有力驳斥了罗某某的辩解,夯实了案件证据基础。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艺明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霍泽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