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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是什么合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5:47:03    

监理合同是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简称,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委托人)聘请监理单位(受托人)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监理合同属于 委托合同范畴,其中建设单位为委托人,监理单位为受托人。监理合同的标的是监理工程师凭借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监理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合同当事人:

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成为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资格:

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且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

监理单位资格:

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

合同标的:

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而非物质或信息成果。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综上所述,监理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建设工程合同类型,用于明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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