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房屋的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完税凭证。
已婚的购房人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
单身的购房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业主夫妻双方身份证、家庭成员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户口本(包含未成年子女)、正式购房发票。
盖章的申请表。
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两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专项维修资本专用收据。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建议:
可以通过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在线服务平台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房屋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