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部门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行政办公室:
负责综合行政事务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发展规划部门:
负责制定和实施乡镇发展规划。
人民法院:
负责审理和裁决法律案件。
信访部门: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调解纠纷。
公安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活动。
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乡村道路交通管理和运输管理。
卫生局:
负责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工作。
教育局:
负责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
财政部门:
负责乡镇财政收支和预算管理。
农林牧渔业局:
负责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的指导和管理。
文化馆:
负责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推广。
体育局:
负责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推广。
残疾人联合会:
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和福利工作。
此外,根据乡镇的规模和具体情况,还可能设立其他部门,如:
财政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土地所:
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经管站:
贯彻执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财务审核审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水管站:
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水法、法规的各项水利方针、政策,推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
计生办:
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
林业站:
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文化站:
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畜牧站:
负责畜牧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农业站:
负责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指导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培训和服务。
经贸站:
负责乡镇企业的管理和经济发展工作。
社保办:
负责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民政办:
负责民政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环保办:
负责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工作。
司法所:
提供法律援助和调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这些部门的职责不同,但都是为了促进当地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具体的部门设置可能会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