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证函通常由审计师或其他鉴证业务执行人发出,用于获取被询证人对于被审计者相关信息或现存状况的声明。以下是可以发出询证函的机构:
审计师事务所或其他鉴证业务执行人:
他们可以向银行、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发出询证函。
银行:
可以向被审计者的存款银行及借款银行发出询证函。
企业:
可以向被审计者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发出询证函。
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为被审计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发出询证函。
其他机构:
如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所或政府部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
管理和监督职业资格证书,进行证书真伪查询。
教育部门:
管理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书,并负责发放、更新及审核。
行业协会或其他专业机构:
根据行业标准和要求,对持证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和审核。
证券公司:
如方正证券、红塔证券、第一创业、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国元证券等,提供股票咨询服务。
股票投资咨询公司:
如中金财富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国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
在发出询证函时,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并获取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