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歧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性别歧视:
在招聘过程中对某一性别的求职者不公平对待,例如某些职位只招聘男性或女性,或在面试过程中对男女求职者采取不平等的标准。
年龄歧视: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求职者的年龄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或偏好,可能会排除掉一部分有能力和潜力的求职者。
学历歧视:
过分强调学历要求,导致部分具备实际工作能力但学历不高的求职者失去机会。
健康歧视:
对某些并不影响工作的健康问题过分苛求,例如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身体有残疾者、色盲、色弱患者的歧视。
地域歧视:
对来自不同地区或城市的求职者持有偏见,例如在招聘信息中要求应聘者具有本地户口。
身份歧视:
基于求职者的身份特征,如户籍、民族等进行不公平对待。
经验歧视:
要求求职者具备工作经验,使刚踏入社会的青年或没有工作经验的求职者难以获得工作机会。
身高歧视:
在招聘公告上对求职者的身高做出硬性规定,导致不符合要求的求职者被排除在外。
其他形式的歧视:
可能包括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等,用人单位基于求职者的种族、宗教信仰等非工作相关的特征进行不公平对待。
根据《就业促进法》,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