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有以下用处:
落户:
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申请政府公租房:
按规定申请政府公租房。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
办理出入境证件:
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
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
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登记。
就业与失业登记:
申领创业、失业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子女教育:
与其共同居住的子女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中考、高考。
社会事务管理:
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法律援助:
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调处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享受国家、省和居住地所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健康公共服务:
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获得避孕药具,接受避孕节育检查和手术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限价收费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服务等。
便利服务:
享受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和高考等便利服务。
其他权益:
包括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参与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按照规定提供住房保障服务(公租房)等。
综上所述,办理居住证可以带来多方面的权益和便利,包括落户、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健康、法律服务等,是外来人口在居住地享受当地居民待遇的重要凭证。建议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员尽快办理居住证,以便享受更多权益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