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住房安置模式
统一建造或购买的成套房屋安置: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将被征地农民安置到新建或购买的房屋中。
留地安置模式
预留建设用地:在征地时,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交回给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以建设用地替代农用地作为补偿。
就业安置模式
提供就业机会:通过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确保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开发商拆房重建后让拆迁户回迁进行安置,通过置换产权比例进行补偿。
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回迁安置,只能在其他地方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增减进行等价价值置换。
货币补偿
直接货币补偿: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获得与征地补偿等价的现金。
中低价位商品房安置
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商品房,被安置人获得后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有一定转让限制。
这些安置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组合,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建议在选择安置方式时,充分了解各种方式的优缺点,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