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问题可以向以下部门反映和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
举报投诉电话:12345市长热线、12333劳动监察大队。
具体操作步骤:
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选择“添加线索反映”。
选择“行业领域”,勾选同意使用须知,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
举报投诉地点:向用工所在地(工资拖欠发生地)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支队、大队)投诉。
公安机关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后,欠薪责任人仍然拒绝发薪且不做出合理解释,案件将移交公安机关。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报酬争议,可向实际工作地或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相关行政部门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12348法律服务专线
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和所在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