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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快评|照片被恶意盗用,19岁女孩不该遭受二次伤害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6 18:41:00    

纵览新闻评论员 张子涵

一名19岁女孩哭泣的照片被恶意盗用,两年来被放到黄色网站,甚至成为“高潮针”的广告海报,她多次投诉无果深受其扰。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本应获得同情的她,却成了部分网友口诛笔伐的对象。

“这就是乱晒图的后果。”“自己晒的图,怪谁?这不是引狼入室,邀请人家小偷进家吗?别晒这种图,不就没事了?”“这回你出名了,矫情。”

一个19岁的女孩,只因为一张被恶意盗用的照片,就要承受“不自爱”“炒作”等无端指责,无疑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从“穿得太少活该被骚扰”到“分享照片活该被盗用”,“受害者有罪论”从未消失,其本质都是偷换概念,将过错方造成的恶劣影响转嫁给受害者。在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正遭受肆无忌惮侵犯时,对受害者进行冷嘲热讽,这无疑是一种舆论焦点的偏移,让公众及相关监管部门忽视真正应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在这类事件中,舆论的焦点常常偏离本质。人们热衷于讨论受害者的衣着、言行、过往,却忽略了真正的恶行,比如隐私侵犯、造谣诽谤、网络暴力等。如果类似事件都以对受害者的道德审判收场,作恶者便会更加肆无忌惮,公众则人人自危,担心自己某天也会成为网络暴力的靶子。

摄影的本质是真实,可如今,被数字技术截取的生活片段却常常成为扭曲真相的凶器。当镜头可以随时成为凶器,法律必须成为盾牌,监管必须成为过滤器,而每个人的理性与善意,才是最终净化网络环境的根本力量。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成员,我们不应让一个哭泣的19岁女孩独自面对来自网络的恶意,而是要团结起来,让施暴者付出代价,让围观者受到教育,让潜在受害者看到希望。

监管部门在网络暴力治理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已初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法律框架,问题的关键在于,执法效率与执法水平要跟上侵权和网络暴力的演化速度。面对此类事件,我们真正应该呼吁的,是追查盗用照片的始作俑者,是强化平台的审核责任,是给予受害者支持而非指责。

数字时代正在向我们走来,保护公众在网络世界的尊严,不仅关乎个人权益,更关乎我们共同的底线。不要让加害者逍遥法外,更不要让受害者再次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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