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鹤壁市再次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保障标准。这是鹤壁市连续11年提高相关保障标准。新标准从2025年7月起执行,惠及全市4万余名城乡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人员。
困难群众一直以来是财政兜底保障的重点,此次提标,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50元、500元提高到702元、562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325元、250元提高到351元、281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45元、650元提高到913元、731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仍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此类保障资金统一经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账户,确保救助保障政策惠及每一名困难群众。
为集中力量抓好办成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鹤壁市在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市财政局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节省的资金投入民生领域。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监督保障基本民生资金高效廉洁使用。今年年初以来,鹤壁市各级财政已累计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9亿元,统筹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支出,全力以赴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