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案件的审理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法律规定的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取保候审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特殊情况
对于复杂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期限可以依法延长。例如,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若依照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普通程序:一般案件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六个月或更长。
取保候审期间: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的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因此,在取保候审后,案件的审理时间通常在 三个月左右,但具体时间会因案件复杂性和法律程序而有所不同,最长不超过 十二个月。建议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案件进展,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