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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都有什么案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35:01    

法庭可以审理的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民事案件

包括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婚姻纠纷、合同纠纷、涉及财产和非财产纠纷、继承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刑事案件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案件

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一经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即变为行政案件。

刑事赔偿案件

被判决人在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因错误判决或者错误执行而受到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的案件。

其他特殊案件

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等。

综上所述,法庭可以审理的案件类型涵盖了民事、刑事、行政三大类,并包括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如刑事赔偿案件和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具体案件的受理和审理,还需根据案件的性质、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法院的管辖权等因素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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